国家邮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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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局网站(http://www.spb.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院北楼;邮编:100868;联系电话:010-88323014;传真:010-88323021)。

  

    一、概述

  

    2015年,我局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进全系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依法治邮的促进作用。

  

    (一)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推进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等行政许可的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法定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每季度在国家邮政局网站上公布全国各级邮政管理部门所做出的撤销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行政审批、停止办理或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行政审批结果。2015年累计公开撤销普遍服务营业场所行政审批355件,停止办理或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行政审批384件。

 

 

 

    (二)推进邮政业执法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邮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规定》,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公开,我局部署上线了邮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系统,将责令整改、约谈告诫和行政处罚信息自动推送至各级邮政管理局网站主页执法信息公开板块。印发《关于邮政普遍服务监督信息化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2015年第三季度邮政普遍服务监督信息化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等文件,明确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加大邮政市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2015年共公开邮政市场监管类执法信息1155条,其中约谈告诫信息47条,责令改正信息883条,行政处罚信息225条。

 

 

    (三)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我局按规定主动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决算。从公开范围看,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全部公开至项级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全部公开至款级科目。“三公经费”的公开与上年度预算、上年度决算数均进行了对比。同时,还公开了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预算绩效等方面的预、决算信息。

 

 

    (四)加强邮政业消费者申诉情况公开

  

    2015年,我局和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通过“12305”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和申诉网站共受理消费者申诉98.3万件,其中有效申诉(确定企业责任)28.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20.7万元。全国快递业务有效申诉率为平均每百万件快件13.34(单位:件有效申诉/百万件快件),同比减少3.47,下降20.6%。上述信息按月在国家邮政局网站上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当月受理邮政业消费者申诉总数、有效申诉(确定企业责任)总数、消费者满意度、为消费者挽回的经济损失、被申诉企业逾期处理申诉情况、邮政服务和快递服务的申诉主要问题(申诉分类情况、占比情况、同比情况等)、快递企业百万件快件有效申诉率的情况等。

 

 

 

    (五)稳妥处理依申请公开

  

    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采取传真、邮寄、网页申请等多种方式受理依申请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提供信息,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方便公众申请。加强对复杂疑难申请的研究会商,着力协调处理好涉及热点、重点领域,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依法依规妥善办理。

  

    (六)强化日常管理和服务

  

    编制完成《国家邮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5版),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重新编制《邮政管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文书》下发全系统使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文书合法合规;重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工作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更加完备;完成三级邮政管理部门的信息公开系统升级改造,做好新旧系统之间的数据迁移和维护,开展对国家局和省(区、市)局的信息公开系统操作培训,组织、督促机关各司局和指导各省局、市(地)局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管理系统推进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189条。按照主题分类,位于前三位的信息是:对外及港澳台合作栏目56条,占比29.63%;行政执法栏目37条,占比19.58%;人事管理栏目26条,占比13.76%。

  

    (二)依托门户网站,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1.切实加大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发布力度。2015年,我局门户网站协调、组稿、编辑、发布新闻信息9500多篇,中央政府网转发我局网站信息200多篇。制作发布新闻图片2400多张、视频新闻15个,大力宣传邮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充分展示全国邮政管理系统的良好形象,扩大邮政行业的影响力,树立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

  

    2.着力打造“在线访谈”和“在线直播”栏目。围绕各阶段重点工作,2015年,我局先后在网站开展了“做好消费者申诉工作,保障消费者用邮权益”、“解读《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打造福建邮政业转型升级新引擎”等8期在线访谈和2期在线直播,共接收汇总网民提问100多个,访谈文字近8万字,2期在线直播文字达7.6万多字。特别是11月4日,联合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中国政府网,我局马军胜局长接受了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暨做好快递旺季服务保障”做客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反响强烈。访谈和直播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门户网站的实用性和互动性,为公众参与创造了条件,也为我局开展相关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对社会各界关注的行业热点做出了及时正确的回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3.全面做好重点专题报道。我局在门户网站策划、设计、制作“2015年全国邮政管理工作会议”、“2015年全国两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专题”、“2015年快递业务旺季服务安全保障”、“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全国集邮巡展”等16个专题,编发消息2200多篇。

 

 

    4.加大舆论回应力度。2015年,围绕“2014年我国快递业务量完成140亿件,跃居世界第一”、“2015快递论坛发布中国快递发展指数”、“加强快递业末端服务、快递旺季服务保障”、“我国快递年业务量突破200亿件”等快递业发展特点问题,我局领导和相关司局领导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接受采访等方式,在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舆论回应共计19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共收到并处理有效公开申请事项105件。其中通过网络申请81件,通过信函申请24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普遍服务标准、邮票发行管理、快递行业监管等方面。上述申请已全部办理完结。

 

 

    其中,已主动公开10件,同意公开7件(含2件部分公开),不属我局公开或信息不存在16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9件,告知通过其它途径办理11件,不予公开22件(因涉及国家秘密或国家安全1件,因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1件,因非《条例》定义的政府信息20件)。其他情况20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1件,行政复议6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均已办理完毕。

  

    六、两会提案议案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26件,其中代表建议14件,主办件5件;委员提案12件,主办件9件。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中央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不够,公开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和职责需要进一步明确,规范化水平还需提高,监督、问责、奖励等措施还需完善;三是信息公开意识还需加强,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四是信息公开平台还需进一步优化,技术支撑能力有待提升。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扎实做好主动公开

  

    一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按照 “谁办理、谁公开”的原则,要求责任部门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职过程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涉及邮政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性信息和相关重要信息的解读。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梳理涉及我局重要工作部署、关系邮政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推动邮政行业信息公开。

  

    (二)持续推进公众服务

  

    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二是做好与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以及案件处理工作;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公布工作;四是优化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三)做好重点事项公开

  

    一是继续公开政府采购的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二是持续推进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等行政许可的信息公开。

  

    (四)继续加强教育培训

  

    完善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全系统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培训,开展国家局机关全体人员的业务培训,推动广大干部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 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76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21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553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8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7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05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81

     4.信函申请数

24

  (二)申请办结数

105

     1.按时办结数

105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0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42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1

         涉及商业秘密

1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2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5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9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1

四、行政复议数量

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6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1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50

 

(本文来源:国家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