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部署“双11”快递旺季和重大活动期间服务安全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1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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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科学安排快递业务旺季期间服务保障工作,督导快递企业做好生产服务,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畅通,国家邮政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邮政管理部门督导本辖区快递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做好快递业务旺季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和9月14日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指导,依法严格监管,确保快递业务旺季期间寄递渠道安全畅通和全行业和谐稳定。

  
    通知指出,截至今年9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38.3亿件,超过2011年全年业务量,月均同比增长超过50%。进入11月份,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网络零售也将集中促销,2013年元旦、春节快递业务旺季也将到来,今年快递旺季服务保障工作呈现时间跨度长、生产任务重、安全要求高等特点。
 
  
    通知要求,随着快递业务旺季到来,业务量将急剧增长,各地邮政管理部门要采取措施,指导快递企业积极做好应对工作,科学安排,周密谋划,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要督导企业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认真做好快件揽收和投递工作,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业务高峰期出现快件积压和滚存问题。要结合“快递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强调,各地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快递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收寄验视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指导辖区内的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落实旺季服务和安全责任制,做到工作要求、保障措施和责任追究“三明确”。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管理职责,指导快递企业完善业务旺季期间的应急预案,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要加强与本辖区快递服务企业的信息沟通,认真执行业务旺季信息报告和值班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家局报告。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邮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注重发挥12305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的作用,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申诉。要督导快递企业畅通投诉受理渠道,保证消费者投诉反映的服务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本文来源:国家邮政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