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快递安全管理办法》3月1日施行 北京局宣贯动员 

发布时间:201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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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北京市快递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深化首都快递行业对《办法》的理解和掌握,督导快递企业做好快递安全保障工作,2月26日,北京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召开《办法》宣贯动员会。国家邮政局、市法制办、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北京海关等部门,市快递协会以及全市120余家快递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等10家新闻媒体对会议情况进行了报道。

  

    《办法》是全国首个针对快递安全的地方政府规章,重点对寄递渠道安全、快件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保障作出规定,细化了北京市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资质条件,对快递企业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和建立进京邮件安检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办法》的颁布实施,是适应首都安全形势的客观需要,是进一步提升首都快递服务水平的客观需要,邮政管理部门及快递企业要从“三个把握、三个加强、三个结合”入手,全力做好《办法》的宣贯实施工作。把握首都特殊定位、把握《办法》的重点内容和核心要点;加强宣贯的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和解读培训;结合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结合行业日常监督管理、结合企业自身规范推进《办法》实施,健全完善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办法》落实。

  

    会议要求,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快《办法》配套措施的研究制定,以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采取更加严格的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措施,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快递企业要对照《办法》规定,抓好贯彻落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集中力量组织整改,加强“物防、技防、人防”能力建设。快递协会要在推动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管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北京局表示,下一步将推进快件安检办法、联合执法检查等配套文件的起草和出台工作,推动《办法》落地实施,进一步维护行业安全稳定,为首都人民群众提供更安全、更规范的快递服务。

  

(本文来源:北京市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