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持续释放,行业发展再获动力!

发布时间:2019-04-10
点击数:

“尊敬的纳税人,为了减轻您的申报负担,税务机关已为您办理了本期定额纳税申报事宜,您无须自行办理。”

4月9日一大早,“最美快递员”、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耽子镇卓里工贸区的百世网点负责人李朋璇收到税务部门发来的短信。“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关怀无微不至。”李朋璇说。

幸福来得突然。对于网点的纳税事宜,李朋璇此前外包给了会计公司,每年支付2000元费用。“一是从事快递没有时间,二是不懂报税流程,害怕逾期影响征信。”

看得见的变化,来源于中央政策。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营商环境、财税金融、公共服务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作为中小企业的快递加盟商均可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从顶层设计上的组织与协调,到服务保障措施的进一步完善,此次《意见》的出台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在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完善财税支持政策以及提升创新发展能力等提供了全方位的引领。”国邮智库专家、北京邮电大学邮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赵国君表示,快递业中小企业众多,《意见》的出台无疑将会给快递业中小企业以极大的发展新动力。

国邮智库专家、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认为,《意见》从4个方面对快递业中小企业发展带来明显利好:从上市制度改革方面主动服务中小企业;为快递行业的中小企业更加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环境;提出更加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有助于快递业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再次提出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将实实在在减轻快递行业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

对于快递业中小企业如何用好政策,赵萍建议,要全面了解《意见》内容,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有的放矢地用足用好政策;企业在面对不正当竞争时,要提高合法权益意识;要和税务部门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有关税收和贷款等各项政策,确保政策落地、企业受益。

圆通速递副总裁兼物流信息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相峰认为,快递企业总部和加盟网点共同打造基于网络覆盖优势的共生、共享、共赢平台,《意见》的出台在营商环境、金融扶持、鼓励创新等方面为加盟网点注入信心,在涉及加盟网点实际经营的诸多领域给予明确支持。

“《意见》延续了近年来政府对中小企业一贯的关心和扶持。”中通快递副总裁金任群指出,一方面,我们看到营商环境正在不断改善,中小企业对未来发展吃下“定心丸”;另一方面,中小企业仍面临一些发展阻碍,以快递企业为例,场地难、通行难、派送难的问题依然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我们期待好的政策能够找到可实现和可验证的路径,尽快发挥实效。”金任群表示。

“《意见》要求推进发展‘互联网+中小企业’,完善中小企业智能制造支撑服务体系。这一点,振奋人心。”相峰表示,下一步,由圆通牵头建设的物流信息互通共享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将继续努力构建创新引领、互通共享、科技孵化、生态构建的平台优势,通过推动物流行业信息互联互通和标准化等进程,为中小企业发挥特长、参与竞争提供支撑。

“今后,不仅纳税无须自行申报,按照《意见》中‘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的规定,快递网点的纳税金额也将减少。政策非常利好,对于大客户较多、经常要开发票的网点来说,纳税额减免了约一半。”李朋璇表示,“法规方面我真不懂,但看完《意见》,内心就一个想法:快递行业的规范化进程又将迈上一个新台阶。”

“《意见》对于快递企业和加盟网点释放宽松发展空间,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带动社会就业乃至支撑邮政快递普遍服务的社会使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寄递服务需求。”相峰说。

“目前,快递行业中小企业面临难点痛点颇多,即使宏观政策与环境越来越向好,越来越给力,依然有很多企业有些无所适从,不知如何去运用这些政策利好。”在认识到现实问题的同时,赵国君对行业发展依然抱有十足信心,“行业要发展,内生动力是关键。中小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国家及行业政策红利,从税收减负到融资渠道拓宽以及创新发展等多角度搭载政策快车,促使自身成长为专精特新的‘小巨人’。”



本文来源:中国邮政快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