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国家邮政局开展《快递市场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13-06-24
点击数:

 

 

图为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 

 

 

图为安建副主任、赵晓光副局长视察快递市场。

 

    6月19日至22日,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安建、国家邮政局副局长赵晓光率队赴广东、湖南进行《快递市场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在此期间,召开座谈会,听取邮政管理部门、快递企业对快递市场发展和存在问题的汇报,了解立法需求;实地考察联邦快递亚太中转中心、深圳华强北快递市场和一些快递企业的门店。安建副主任指出,邮政政企分开后,尤其是2009年邮政法修订明确了快递企业法律地位以来,我国快递市场发展迅猛。其业务量增长率之高,市场拓展速度之快,的确让人事先没有想到。在较短时间内,我国快递业成长为增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的新兴战略性服务业之一,拉动就业,贴近民生,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成为大家喜欢的时尚消费方式,受到国内外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快递经营许可、加盟经营、代收货款、末端投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属于发展中的问题,应当在制度创设、优化环境中去逐步解决。

  

    安建副主任指出,本条例已经列入国务院2013年立法工计划。这几年,我们感觉快递行业发展很快,随着网络购物等新型业态的迅猛发展,社会对快递服务的需要持续增长,为快递服务加快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其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还不太清楚,通过这次调研了解了基本情况,有了直接的体验,达到了预期目的。看来,针对这一领域的行政立法,早作研究,早做准备,打出提前量是必要的。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业态、新的商业模式要深入研究,哪些在立法层次上解决,哪些在工作层面上处理,有哪些共性问题,有什么个性表现,需要深入研究清楚,才能做好制度安排。

  

    赵晓光副局长表示,这次调研中对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都做了汇报,下一步要深入研究有哪些重要问题需要在条例中规范到位。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交由市场去解决;市场机制失灵的,才由政府出手解决。对于需要通过条例解决的问题,我们要集中力量,抓紧时间,深入研究,做到思考对路,工作上路,扎扎实实地推进《快递市场管理条例》这项重要的立法工作。

  

    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司有关负责人,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有关同志,广东省邮政管理局、湖南省邮政管理局有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本文来源:国家邮政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