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部署春运期间邮政、快递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
为努力做好2013年春运期间邮政、快递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1月21日,国家邮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运期间邮政、快递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部署春运期间的邮政、快递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指出,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要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春运期间邮政、快递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省(区、市)春运期间的邮政、快递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要抓好组织协调,提前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要各负其责,把服务与安全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使用邮政、快递服务的需求,保证寄递渠道安全畅通和行业安全平稳运行,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做出贡献。
《通知》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毫不松懈地做好对辖区内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生产现场的动态监管,要坚决依法查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加强网络调度和妥善做好客户服务,确保春运期间邮路和快递网络正常运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要按照《春节假日期间快递服务指导规范》的要求安排节日生产,在每个开办业务的城市提供营业网点收件和指定区域派件服务,并通过网站和营业场所向社会公布春节期间快递服务安排。
《通知》强调,各省(区、市)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邮政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邮政、快递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春运期间邮政行业的安全平稳运行。要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进一步督促邮政、快递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制度,严把收寄关口,加大对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力度,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设施设备投入生产。要加强对邮件处理场所、快件分拨中心等重点部位的用电、防火、防盗安全的检查,指导企业做好冰雪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与车辆运输安全,杜绝人身意外事故发生。要认真接待消费者咨询和受理消费者申诉,依法处理邮政、快递服务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