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服务领域刑法适用专题座谈会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1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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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4日,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中国快递协会在北京组织召开快递服务领域刑法适用座谈会,专题研究民营快递企业内针对快件的犯罪行为的刑法适用问题。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务院法制办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的法律专家应邀参加会议。圆通、顺丰、汇通、韵达等快递企业相关负责人和法务总监介绍了近些年因从业人员犯罪导致的快件丢失、损毁情况,提出了相关刑事法律规定的适用和修改建议。对此,与会法律专家一致认为,自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订施行以来,快递作为我国新兴产业,发展势头迅猛。同时,快递业从业主体和服务内容呈多元化态势,法律关系复杂,面临这些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通过相关刑法规定予以规范和保障。近些年,快递服务领域发生的刑事案件在犯罪主体和犯罪客体方面,与邮政政企合一时期相比已发生明显变化,有必要深入研究有关刑法适用问题。

    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靳兵在会上表示,邮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快递服务领域的刑法适用问题,将继续组织、引导行业协会和快递企业,整合各方面力量,积极协调、力促相关部门开展此项研究,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

    会议由协会沙迪副秘书长主持,邵钟林副秘书长参加。中国快递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达瓦作会议总结。

 

(本文来源:中国快递协会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