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快递协会会长高宏峰:“解决快递车辆通行难 国企和民企要一视同仁”
“中国快递协会在苏州的一次调研中了解到,一家拥有不到100辆汽车的快递企业,由于违反‘客载货’规定,仅一年的罚款额就超过60万元。如果在全国做一个统计,这将是怎样的天文数字。”面对记者,高宏峰委员介绍了这样一个触目惊心的事实。他认为,对于劳动力密集、服务价格低廉、市场竞争激烈的快递企业而言,这是沉重的负担。
针对车辆“进城难”、电动车禁行规定制约快递“最后一公里”等行业老大难问题,高宏峰今年提出了“关于解决快递服务车辆通行难的提案”。他担忧,由于相关政策规定的不合理性和执行当中的随意性,使快递车辆运行处于灰色地带,会严重削弱企业对车辆技术改造的资金投入和转型升级的动力。
快递车辆究竟会不会给城市交通带来更大压力,高宏峰做了深入思考。“一辆快递车辆装载数百件快件即意味着省去了数百人到商场、到异地的往返周折;一辆快递车辆的有效运行能够减少二十辆社会车辆运行,并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能源,增加了社会效益和效率,带来绿色和环保。”
高宏峰表示,为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视察快递企业时的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切实解决快递车辆市内通行难问题,他提出了以下几条针对性建议:
首先,要将邮政车辆通行政策扩展到快递车辆。“要让快递车辆与现行的邮政特种车辆享受同等的政策待遇!”高宏峰表示,邮政车辆定义为特种车辆,通常情况下24小时运行不受城市交通管制限制,而快递业从事同样的民生快件寄递业务但不能享受同等待遇。因此,应将现有的邮政车辆通行政策扩展到快递。快递车辆可参照现行的邮政专用车辆标准,统一快递车辆标识。今年的政府共工作报告也提出,要对国企和民企一视同仁,这样才能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其次,要研究制定城市快递服务专用车辆技术规范。他表示,要充分考虑快递车辆的服务特性,对安全、环保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着力满足快递企业实际运营需要。通过立法和制定国家标准的形式,选择节能环保、能装载适量快件的车辆,确定适用城市快递服务的各类车型。政府管理部门要为符合标准的快递车辆通行提供便利,切实解决快递企业在城市配送中遇到的通行难、停靠难问题。
最后,要积极推进制定节能电动两轮车、三轮车的标准,制定快递服务专用电动三轮车标准。目前,在快递服务揽收、派送环节,快递企业主要采用电动三轮车作为运载工具。高宏峰说,基于我国城市道路交通现状,电动三轮车具有安全、环保、节能等优点,是快递企业保证快件投递时限与安全,完善“最后一公里”服务最适宜的交通工具。因此,他建议研究制定适用快递服务专用电动三轮车标准。政府管理部门要为符合标准的快递专用电动两轮车、三轮车提供通行便利。
在上述新举措、新政策未出台的过渡期内,快递车辆该何去何从?
高宏峰建议,在相关快递车辆标准没有出台前,准许暂不符合现行规定的快递车辆在市内通行,同时积极推动各地方政府落实对快递车辆实行便利通行的管理措施,如发放快递车辆通行证等,并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改善快递企业的经营环境,确保企业正常运营,促进我国快递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本文来源:中国邮政快递报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