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服务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标准审查会召开
《快递服务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标准审查会在北京召开,图为会议现场。
5月20日,《快递服务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行业标准审查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11名委员和部分专家参加了会议。国家邮政局副局长邢小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邢小江指出,2013年2月,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联合发文,就加强和改进城市配送管理工作做出部署。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国家邮政局组织开展《快递服务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既是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又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
目前,由于具备环保、节能、停靠方便、装载容量较大等优点,电动三轮车已成为快件“最后一公里”投递服务的重要运输工具。然而,随着各大城市交通整顿行动的深入开展,快递电动三轮车的上路行驶受到严重制约。在此背景下,国家邮政局主动出台快递服务用电动三轮车技术标准,从规范行业自身做起,加强安全引导,统筹车辆通行,为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争取相关通行政策提供有力支撑。
邢小江在讲话中希望各位委员和专家在审查标准时要严格把关,要重点关注安全至上、形象相对统一、以人为本等原则,坚持按照“安全可靠、美观实用、容易识别”的原则,把好技术审查关,保证标准的制定出台能够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经得起实践的考验。
会议听取了标准起草组关于标准编制情况的说明,并就快递服务用电动三轮车规格尺寸、安全、性能和标识统一等内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议。最终,各位委员和专家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查,并建议按所提出意见修改后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国家邮政局审批发布。
会议由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局长靳兵主持。
(本文来源:国家邮政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