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审议《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马军胜局长2月28日主持召开国家邮政局2014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国家邮政局领导解畅、赵晓光、刘君等出席会议。
马军胜指出,《邮政法》对邮政管理部门维护邮政通信的信息安全、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提出了具体要求。用户个人信息泄露是目前行业的热点问题,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形势不容乐观。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即将出台,对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行业安全管理至关重要。马军胜强调,有了好的规定,关键是要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不仅要让老百姓充分了解,也要让企业、让每一位从业者都了解文件内容。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监管,要把文件的贯彻落实作为市地局抓履职、抓监管的重要内容。
《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设计了比较完整的寄递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框架体系,明确界定了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的含义、明确了寄递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各级监管机构,针对寄递企业不同经营体制、管理和内部处理方式,明确了与其合作各方对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责任的划分,鼓励企业优化流程并采用技术手段减少用户信息泄露风险。同时,《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还对寄递企业信息安全防护提出了信息系统的基础性要求。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明确了无法投递、无法退回快件的法定情形,规范了无着快件的法律内涵,对企业进行无着快件管理提出了基础义务;对无着快件处理场地、保管方式等提出了规范要求;对开拆快件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开拆人员、监督手段和开拆后义务进行了规定,对开拆后物品的认领也提出了要求。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邮政行业安全信息报告及处理规定》。
(本文来源:国家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