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业标准体系》获审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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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3日,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主持召开2014年第3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审议并通过了《邮政业标准体系》。“邮政业标准体系”是《邮政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将着力建立健全的标准化“三大体系”之一。 

  

    马军胜指出,编制邮政业标准体系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标准化对邮政业的规范、促进和支撑作用,将为行业整体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对推动邮政业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意义重大。他要求,邮政业标准化工作要进一步体现系统性、科学性和前瞻性,注重把握方向、科学分类、明确重点;要进一步科学界定邮政业标准的边界和内涵,侧重服务质量与评价、注重体系基础、寄递安全、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有步骤、有重点加快邮政业标准体系建设。 

  

    会议认为,已完成的邮政业标准体系的编制工作,全面系统地体现了行业的特点、展示了行业的特色,既尊重现实,又面向未来,它对系统规划邮政业标准体系总体框架和发展蓝图,支撑邮政业转型升级意义深远。 

  

    邮政业标准化体系由基础标准、安全标准、设施设备与用品标准、服务与管理标准,以及信息化标准等五部分组成。编制工作从2013年2月开始启动,国家邮政局委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担项目研究工作,编制过程中遵循了全面系统、科学分类、开放兼容、适度超前的原则。期间,项目组多次展开调研、研讨和征求意见。面向行业共征集了74条意见,项目组对意见逐条分析研究,采纳和部分采纳了其中的44条。12月20日,国家邮政局还召开了《邮政业标准体系》专家评审会,充分听取了来自相关业务司局、省市邮政管理局、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及部分服务主体的13名专家的意见。 

  

    国家邮政局领导王梅、赵晓光和刘君出席了会议。局机关办公室和相关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本文来源:国家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