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将研究落实寄件人责任、验视责任 

发布时间:2014-01-07
点击数:

 

    在1月6日召开的2014年全国邮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指出,新时期的邮政行业改革发展,要牢牢把握“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监管效能”两个重点,始终坚持“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增进人民福祉”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并要求研究强化落实寄件人责任、验视责任以及渠道内部安全检查责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马军胜指出,要从引导企业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推动建立行业自律约束机制四个方面提升服务质量。要鼓励快递企业由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转变,优化操作流程,降低快件延误率、损毁率和丢失率,提升行业的自动化和机械化水平,提升企业公众服务满意度;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理念,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建立以企业服务质量承诺为重点的信用机制,加强对企业诚信的分类管理,全面落实《快递服务》标准,制订并实施快递服务职业道德准则;推动建立行业内部监督机制、风险警示举报制度及处理机制,落实理赔制度。

  

    在提升全行业服务质量的同时,马军胜要求邮政管理部门必须提高监管效能。突出强化安全监管,完善落实安全保障机制和工作制度,健全安全监管协调工作机制,研究强化落实寄件人责任、验视责任以及渠道内部安全检查责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强改进邮政行政执法,坚持立法和执法综合管理并重,着力加强对邮政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监督,完善行业监管信息化支撑体系;深化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水平,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改善服务。

  

    同时,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马军胜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贯彻落实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完善用户权益保护的救济途径,为在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用户提供法律化的纠纷解决途径。加强投诉与申诉管理,落实企业在处理消费者投诉中的主体作用,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加强申诉系统能力建设,推进申诉信息公开制度化,充分发挥申诉系统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行业服务质量的支撑作用。督促企业按规定做好用户赔偿,保障用户求偿权。保障用户的人身财产和信息安全,严禁企业和个人非法泄露信息。

(本文来源:国家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