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组织召开邮政行政立法座谈会 研究《邮政法》重要条款修改问题 

发布时间:201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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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新的邮政监管体制与《邮政法》的规定相衔接,充实邮政行业法规体系,促进相关文件提升法律效力,做到职权法定,确保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依法履职、监管到位,国家邮政局于4月28日组织召开邮政行政立法座谈会,研究《邮政法》重要条款的修改问题。


  会议由国家邮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梅主持。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交通运输部的立法专家应邀参加会议。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介绍了《邮政法》重要条款修改的背景和初步分析的情况。专家们一致认为,根据邮政监管体制的新变化、新情况,抓紧推进《邮政法》相关重要条款的修改十分必要,在立法程序上也具有可操作性。专家们建议,先由国家邮政局提出具体修改方案,再按照程序规定逐级上报,尽快提请审议,并表示将全力支持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