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通知要求规范活体动物寄递 严厉打击非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发布时间: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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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国家邮政局向全行业发出通知,要求规范活体动物寄递、严厉打击非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切实保障寄递渠道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通知指出,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强化了法律保障。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各寄递企业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紧迫性、复杂性,严格落实《决定》要求,坚决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有关制度规范,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活体动物寄递安全管理,构筑防范非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坚固屏障。

  通知强调,严禁非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各企业要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依法当场验视用户交寄物品,严防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流入寄递渠道。企业在运输、分拣、投递环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疑似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停止运输、分拣和投递,立即报告公安、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理;在进出境邮件快件中,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疑似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停止作业,立即报告海关、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理。

  通知强调,要严格规范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外的活体动物寄递。各企业要在助力生鲜产品寄递,促进农产品流通和服务保障民生的同时,严格规范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外的活体动物寄递行为,严禁收寄具有毒害性、攻击性、妨害公共卫生等危险活体动物。对于可以寄递的活体动物,企业应当要求寄件人进行安全妥善包装。在运输、分拣、投递环节,要将内件为活体动物的邮件快件进行有效物理隔离,在确保活体动物邮件快件本身安全性的同时,避免其他邮件快件污染、损毁。在投递环节,还应告知收件人邮件快件的内件属于活体动物,提醒其注意安全防范。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各企业总部要切实履行安全保障统一管理职责,监督所属各分支机构、加盟企业和末端网点,严格落实严禁非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规范活体动物寄递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危险活体动物的防范意识、辨识知识和处置能力。对协议用户交寄的物品类型进行严格查验,坚决杜绝非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危险活体动物的行为发生。

  通知要求,要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健全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执法管理体制,加强联合执法和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危险活体动物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寄递安全“三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对提供活体动物寄递服务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其强化制度落实和内控管理。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着力拓展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增强邮政快递业从业人员与社会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治意识。



(本文来源:国家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