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研讨邮政监管派出机构工作 

发布时间:201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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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王梅副局长9月26日主持召开座谈会,讨论邮政监管派出机构工作问题。

 

    9月26日,国家邮政局王梅副局长主持召开小型座谈会,研究讨论邮政监管派出机构有关工作。来自北京、天津、上海、海南、重庆等5个省(市)邮政管理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各地邮政监管派出机构的工作情况,并就国家邮政局即将出台的邮政管理派出机构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建议。

  

    2012年底,全国332个市(地)邮政管理局和25个邮政监管派出机构全部挂牌成立,三级邮政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三级机构成立以后,各市(地)邮政管理局和各邮政监管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6号文件及国家邮政局的要求,在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不同于332个市(地)邮政管理局的是,25个邮政监管派出机构由于其派出机构的定位问题,在工作实践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理顺和调整。为了更好促进和帮助市(地)局和派出机构开展工作,国家邮政局决定出台“邮政监管派出机构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座谈会上,5个设有邮政监管派出机构的省(市)邮政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各自省(市)邮政监管派出机构的工作实践情况,就派出机构的主体定位、工作开展中的授权、机构名称、地域管理、检查监督、人财物管理、省(市)局和派出机构的工作关系,以及涉及到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大家还认为,随着邮政行业的快速发展,邮政管理工作也要与时俱进,希望“指导意见”的出台,既具有对眼下现阶段甚至更长阶段工作的指导作用,也有对未来派出机构工作前瞻性的把握和考虑,为今后工作预留相应的发展空间。

  

    在听取了大家的讨论意见后,王梅副局长作了讲话。她指出,25个派出机构和332个市(地)邮政管理局在职责上有共性,但也有其特殊性,解决其在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并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谋划予以妥善解决。同志们通过一天的热烈讨论,集思广益,向国家局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使解决派出机构问题的思路更开阔、认识更统一、重点更突出。王梅强调,出台“邮政监管派出机构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首先要明确派出机构的定位,处理好派出机构和省(市)局的关系以及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其次,“指导意见”的内容既要合法合规,也要符合实际情况。为此,王梅副局长希望大家要深入分析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尤其是派出机构负责人的意见,使“指导意见”成为一个具有可行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有指导意义的指南文件,帮助派出机构“准确定位、清晰职责、明确权限、顺畅关系”,更好地履行邮政管理职能,依法行政、有效作为。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普遍服务司、市场监管司、人事司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并就相关问题与5省(市)邮政管理局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本文来源:国家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