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部署春节期间收寄验视工作
根据《中国交通报》、《济南时报》等媒体报道,春节前夕,一些网店以“冷焰火”为噱头售卖烟花炮竹,并声称可以通过快递送货上门。春节即将来临,邮寄烟花爆竹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密防范烟花爆竹等违禁物品通过寄递渠道传递,国家邮政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收寄验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春节期间收寄验视工作。
《通知》指出,近两年,行业内还先后发生了多起快件爆炸、爆燃事件,特别是2012年10月,韵达公司因收寄网店销售的防风火柴,其快件经航空运输后在大连发生自燃,对行业的安全生产造成了严重危害。究其根源,主要原因是寄递企业未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疏于防范,特别是对网店销售的物品疏于检查,造成危险品流入到寄递渠道。
《通知》要求,春节在即,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按照《邮政法》等有关规定,督促寄递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对用户(包括网店)交寄的物品,必须全部检查,对粉末、液体,以及不能直接辨识的机电装置等要重点查验,确保将各类易燃烧性、易爆炸性、易腐蚀性等禁寄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用户拒绝开拆验视的,不予收寄。
《通知》强调,为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国家邮政局先后制定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烟花爆竹属于禁寄物品,寄递企业收寄、运输烟花爆竹属违法违规行为。各级邮政管理部门组织一定形式的宣传工作,告诫用户不要交寄烟花爆竹等各类危险品,要督促寄递企业强化安全意识,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对明令禁止寄递的物品,要坚决不予收寄,严防出现邮件、快件爆炸、爆燃事件。
《通知》还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特别是浙江、江西、山东、湖南等烟花爆竹主要产区的省邮政管理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寄递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本文来源:国家邮政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