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将开展专项行动打击泄露寄递服务信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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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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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电视电话会议现场。
12月17日,国家邮政局召开全系统电视电话会议,针对寄递服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国家邮政局副局长刘君在会上指出,将于近期开展专项行动,打击泄露寄递服务信息的行为,维护公民通信秘密和个人信息安全,确保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刘君强调,围绕寄递服务信息安全保障这一主题,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寄递企业的信息安全隐患,查堵漏洞。将寄递服务信息安全列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建立起寄递服务信息安全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确实不具备信息安全保障条件、不适合继续从事寄递服务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从事寄递服务信息买卖的寄递企业与从业人员,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要依照法律规定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照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刘君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及寄递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寄递服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对于邮政管理部门,一要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堵塞漏洞,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针对寄递详情单的印制、分发、使用、存档、销毁等环节,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寄递详情单流转环节的信息安全。二要继续强化协作配合。由于寄递服务信息泄露案件具有团伙性、跨地域性等特点,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之间要加强协作与配合,同时加强与公安、工商、商务、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协作配合,严厉打击泄露、贩售寄递服务信息的不法行为。
对于寄递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措施,全面落实寄递企业信息安全保障的主体责任。一要全面开展自查,从内控制度、人员管理、岗位职责设置、寄递详情单流转与管理、计算机使用与信息系统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系统地梳理完善。二要完善管理制度,严格寄递详情单的管理,不得同时将大量的空白寄递详情单存放在客户(尤其是电商)手中。建立存档联定期销毁制度,坚决杜绝将寄递详情单存档联当做废纸出售等违规行为。健全寄递信息录入及管理制度,严密防范内部员工利用工作便利窃取大量的寄递服务信息。规范寄递信息录入外包,坚决杜绝大批量信息泄露。三要提高技防能力,加大资金和科技投入,提高本企业的信息化水平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能力。
国家邮政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以及部分寄递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文来源:国家邮政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