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召开《北京市快递安全管理办法》宣贯会
图为会议现场
2014年2月26日,北京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北京市快递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贯会,市政府法制办、国家邮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工商局、北京海关、北京市快递协会等单位的领导、各快递企业负责人及10家新闻媒体单位参加了此次宣贯会。
会上,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荣梅就《办法》的实施做了讲解发言,指出协会要配合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制定标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行业协调作用,为快递企业搭建信息交流平台。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韩瑞林在会上也对协会提出了宣贯《办法》工作要求,强调协会要充分发挥在行业中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管理、服务企业发展,共同推进《办法》的实施。探索制定快递行业规范,推进快递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行业管理工作格局。提高快递行业服务水平,促进快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快递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快递行业安全规范,为企业提供快递安全培训服务,提高快递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法规规定和宣贯整体工作要求,王宝华秘书长表示协会将积极配合市邮政管理局工作,制定相应的标准,充分发挥协会行业自律的作用,加强行业规范管理,更多地为企业提供信息交流平台,更好地服务会员单位。
(本文来源:北京市快递协会)